关于授予江苏省电力公司南京供电公司等
103家企业“2009年度江苏省安全生产
诚信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
103家企业“2009年度江苏省安全生产
诚信企业”荣誉称号的决定
SJ046-D0100-20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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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
苏安监〔2010〕48号
2010-03-17
2010-03-17
苏安监〔2010〕48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开展“2009年度江苏省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的通知》(苏安监[2009]205号)要求,各级安监部门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广大企业踊跃参与,大力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全省涌现出一批安全生产状况良好,安全发展理念较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取得较高安全生产社会认知度和良好安全信用记录的企业,创建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经各市、县(市、区)安监局推荐初审,省安监局及专家组的考核验收,并在网上公示,决定对江苏省电力公司南京供电公司等103家企业授予“2009年度江苏省安全生产诚信企业”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荣誉称号的企业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省各企业要以“省级安全生产诚信企业”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将创建安全生产诚信企业活动作为构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载体,为实现企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