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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SJ046-D0100-201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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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会
苏安〔2010〕13号
2010-08-10
2010-08-09

苏安〔201013

 

各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第1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拿出具体落实方案和措施,切实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在85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政府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学习好、领会好、宣传好、执行好《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通知》的重大意义,加强学习宣传,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是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深切关怀。

《通知》涵盖了企业安全管理、技术保障、产业升级、应急救援、安全监管、安全准入、指导协调、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既有政策措施,又有制度保障,既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也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通知》对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深对《通知》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的理解,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把安全生产状况作为衡量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志。二是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要率先学习好、领会好《通知》精神,把握好核心内容,为干部职工的学习做好宣讲辅导,努力把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三是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

二、创新和完善机制体制,明确责任分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具体措施。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在制度配套上下功夫,创新和完善安全生产机制体制。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实施更加严厉的监督管理和更加严格的行业安全准入,大力推进技术保障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行实施更加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抓紧研究制定相互配套、有机衔接、推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要切实改进安全监管监察手段和方法,注重严格执法与强化服务相结合、全面执法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现场执法与网络监控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注重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教育等手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效。

各地和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围绕《通知》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进行细化分解,并制定详细的贯彻落实方案和具体措施。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及时掌握本地、本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抓好组织实施,全面推动《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通知附表所明确的研究专题,制定相关措施,由牵头部门于920日前报省安委办。各地也要在认真学习原文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通知附表所列研究专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于920日前报省安委办。

三、立足当前,全面深入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知》情况的督促检查,并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整改问题,着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当前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同时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人:孙友和

联系电话:025-83332367

电子邮件信箱:syh_aj@js.gov.cn

附件: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研究专题分解表.doc

 

 

 二〇一〇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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