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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SJ046-D0200-201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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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办〔2010〕17号
2010-05-11
2010-05-10

苏安办〔201017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重点,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宣传,加快宣传平台和制度建设,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六进”活动,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努力创建有江苏特色的安全文化,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要紧紧围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推动社会安全发展,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活动时间

20106130日。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时间为613

四、组织机构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主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办。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

今年“安全生产月”四周的宣传主题是:第一周是“安全生产宣传周”,第二周是“安全文化和科技普及周”,第三周是“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第四周是“应急预案演练周”。

将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扩展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咨询周中每天一个宣传咨询主题,做到省市联动、部门联动和媒体联动,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确保“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六、活动内容

(一)各地安委办协调有关部门下发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二)省安委办召开“安全生产月”协调会议,召集各市安监局及省有关部门研究安排安全生产咨询周各日主题咨询活动与安全月各周的宣传活动,各市也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协调部署,实现“省市县(市、区)联动,部门联动”。

(三)召开“安全生产月”新闻媒体通气会,向媒体通报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实现“媒体联动”。

(四)邀请省领导在531作“安全生产月”动员电视讲话,对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具体要求。613,以省、市、县(市、区)联动的方式,组织各级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活动。邀请各级政府和安委会主要单位领导参加活动,组织有关部门设立咨询台。

(五)“安全生产月”各周重点活动内容。“安全生产宣传周”,通过省、市领导电视讲话、发表文章、发布安全短信等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掀起安全生产宣传的热潮;“安全文化和科技普及周”,重点开展一系列送安全文化进基层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学常识等方面的学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应急预案演练周”,重点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和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公众应急处置的能力。

(六)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各日活动安排:613,“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省、南京市和建邺区安委会负责;614“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日,省公安厅牵头负责;615,“水上交通安全” 宣传咨询日,省交通厅、江苏海事局、省海洋渔业局分别牵头组织;616,“消防安全” 宣传咨询日,省消防局牵头负责;617,“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 宣传咨询日,省住建厅牵头负责;618,“特种设备安全” 宣传咨询日,省质监局牵头负责;619,“航空及铁路安全” 宣传咨询日,民航江苏安监局和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分别牵头负责

(七)配合各级宣传部门协调组织省、市、县(市、区)的主流媒体,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知识,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八)在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举行送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和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地的“六进”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文艺宣传队到基层演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活动,宣传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措施,用安全文化来促进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激发职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在动力。

(九)广泛宣传“13”安全监控体系的主要内容、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切实在企业构筑起事故隐患“群防、群控、群治”的机制,组织“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推广培训班,使推广工作更加扎实,更富成效,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推广目标。

(十)从6130日,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所在地,在各城镇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内容等的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在城市公交、出租车、各类客运车辆上统一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向社会公布安全隐患举报电话,发送手机安全公益短信,播发公益广告等,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十一)各级政府要动员和组织广大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开展好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职工、群众收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血的代价—重大事故案例剖析》、《泪的呼唤—讲述身边的安全故事》等。

(十二)各级工会、安监和团委要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七、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9个、我省第1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月活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创新形式和内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省安委办将组织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发动,各新闻媒体要集中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活动目标,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公安、交通、消防、建筑、海事、海洋渔业、质监、农机、教育等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针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建筑、海洋作业等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和领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五)请各市安委办和省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52175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及时总结上报在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将在“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中予以宣传和推广。

省安监局联系人:朱劼,电话:02583332387,电子邮箱: Zj_aj@js.gov.cn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贾宁,电话:0258541282785479332(传真),电子邮箱:xcjyk@126.com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邮编:210042

  

 

                                                           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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