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三、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通告
SJ046-E0600-2009-001
2009-04-22
省安监局
苏安监〔2009〕84 号
2009-04-22
200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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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监〔2009〕84 号
关于公布三、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的通告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的规定,依据三、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估标准,经省、市安全生产培训专家组评估,省安监局研究审定,决定授予徐州市创伟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丰县现代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三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江苏丹化集团有限公司四级安全生产培训资质,现予公布。 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以服务安全生产为宗旨,进一步改善教学条件,充实师资力量,创新教学方式,规范教学档案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并接受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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