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的通告
Sj046-E0600-20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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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
苏安监〔2010〕39号
2010-03-02
2010-02-26
苏安监〔2010〕39号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依据江苏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标准,经省安全培训专家组评估,省局研究审定,决定授予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梅山冶金发展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现予公布。
二○一○年
苏安监〔2010〕39号
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依据江苏省三级安全培训机构评估标准,经省安全培训专家组评估,省局研究审定,决定授予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梅山冶金发展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三级安全培训资质,现予公布。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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