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苏安监办〔2010〕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的要求,为加强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经研究决定,3月下旬起分期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7年经初始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的各类别人员(含2005年、2006年、2008年煤矿和非煤矿山类别初始注册人员)。
二、培训内容
1、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
2、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3、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管理;
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三、培训类别、期次、时间、地点
(一)煤矿、非煤矿山类别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地点:徐州彭城饭店。地址:徐州市淮海东路40号(火车站或汽车总站下车后乘1路、11路公交车到中山堂站下,向西
(二)危险物品类别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地点:南京苏安宾馆。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总站坐10、28路公交车到长途汽车东站下,往南走
(三)建筑施工类别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地点:南通嘉隆大酒店。地址:南通市工农路661号(乘坐11路、16路、44路公交车到方天大市场站下车即到)。总台电话:0513-85298999。
(四)其他类别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地点:南京苏安宾馆。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总站坐10、28路公交车到长途汽车东站下,往南走
四、收费标准
1、培训课时、教材资料及制证费每人330元。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 考核发证
参培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由国家总局监制、省安监局印制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培人员将《报名回执表》于培训前一周内传真至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培训科。为保证培训质量,每期培训班限额100人,报满即止。
2、2008年初始注册人员(不含煤矿和非煤矿山类别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初步定于6至8月份,具体班次请关注江苏安全生产网。
3、报到时请带近期免冠两吋彩照两张、注册证复印件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王其宏、王庆生,电话(传真):025—85283072。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