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苏安监办〔2009〕1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的要求,为加强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经研究决定,12月下旬起分期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06年经初始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的人员;05年经初始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并于08年延续注册或重新注册的人员。(上述人员中,煤矿与非煤矿山类别的继续教育延期至2010年3至4月份)。
二、培训内容
1、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
2、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3、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管理;
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三、培训期次、时间、类别、地点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一、二期培训类别:危险物品类别人员。
地点:南京苏安宾馆。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总站坐10、28路公交车到长途汽车东站下,往南走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三、四期培训类别:建筑施工类别人员。
地点:南通嘉隆大酒店。地址:南通市工农路661号(乘坐11路、16路、44路公交车到方天大市场站下车即到)。总台电话:0513-85298999。
第五期:
第六期:
第五、六期培训类别:其他类别人员。
地点:南京苏安宾馆。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总站坐10、28路公交车到长途汽车东站下,往南走
四、收费标准
1、培训课时、教材资料及制证费每人330元。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 考核发证
参培学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由国家总局监制、省安监局印制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培人员将《报名回执表》于培训前用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培训科。
2、报到时带近期免冠两吋彩照两张、注册证复印件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07年经初始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人员的继续教育将于2010年3-4月份开始,具体信息请关注江苏安全生产网。
联系人:王其宏、王庆生,电话(传真):025—85283072。
电子邮箱:wanglaoshi0241@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