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的通知
苏安监办〔2010〕2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的要求,为加强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经研究,定于6月下旬起分期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8年经初始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的各类别人员(不含2008年煤矿和非煤矿山类别初始注册人员)。
二、培训内容
1、职业道德规范;
2、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3、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与管理;
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三、培训类别、期次、时间、地点
(一)危险物品类别
第一期:6月23日—25日,23日上午报到。
第二期:6月28日—30日,28日上午报到。
第三期:7月1日—3日,1日上午报到。
第四期:7月5日—7日,5日上午报到。
地点:南京苏安宾馆。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总站坐10、28路公交车到长途汽车东站下,往南走
(二)建筑施工类别
第一期:7月8日—10日,8日上午报到。
第二期:7月12日—14日,12日上午报到。
第三期:7月15日—17日,15日上午报到。
第四期:7月19日—21日,19日上午报到。
地点:南通嘉隆大酒店。地址:南通市工农路661号(乘坐11路、16路、44路公交车到方天大市场站下车即到)。总台电话:0513-85298999。
(三)其他类别
第一期:7月22日—24日,22日上午报到。
第二期:7月26日—28日,26日上午报到。
第三期:7月29日—31日,29日上午报到。
地点:南京苏安宾馆。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总站坐10、28路公交车到长途汽车东站下,往南走
四、收费标准
1、培训课时、教材资料及制证费每人330元。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 考核发证
参培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由国家安监总局监制、省安监局印制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
六、其他事项
1、请参培人员将《报名回执表》于培训前传真至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培训科。为保证培训质量,每期培训班限额100人,报满即止。
2、报到时请带近期免冠两吋彩照两张、执业证复印件一份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王其宏、王庆生,咨询电话:025-85554290。
传真电话:025—8528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