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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煤矿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
SJ046-C0100-20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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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煤监局
苏煤安〔2010〕40号
2010-08-13
2010-08-11

苏煤安〔201040

 

各煤矿企业、各产煤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煤矿企业必须在三年内完成“六大系统”的安装工作,逾期未安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这是国务院在安全生产方面又一重大举措,也必将成为煤矿企业和相关部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主要工作。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六大系统”平时承担煤矿安全生产预防预警等作用,发生事故时承担为逃生人员提供避难、生命补给和待援等作用;“六大系统”是将防灾减灾有机结合,最大限度保障井下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有效手段。

为了促进建立完善“六大系统”的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结合江苏煤矿特点,编制了《江苏煤矿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煤矿企业各矿井要认真填写完善“六大系统”计划表,同时编制好建立完善“六大系统”实施方案。计划表于2010年8月底之前报省局;实施方案于9月底前报省局。

联 系 人:张显清 

联系电话:025-83332422

电子信箱:zxq_aj@js.gov.cn

附件一:江苏煤矿建立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作方案.doc

附件二:江苏煤矿完善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计划表.doc

 

〇一〇年八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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