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市安监局召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会议
2010-03-12
余挺

日前,针对近期部分辖市区由于人员变动等因素,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出现重视不够、有所懈怠拖延的情形,镇江市安监局召开专题会议,重申要求、严明纪律,进一步规范强化事故报告工作。市局及各辖市区局分管领导和相关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安监总局11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21号令)等法规中有关事故报告的要求和罚则规定,传达了省局事故信息报告会议精神,通报批评了近期发生的拖延报告事故信息事件。

会议要求,各辖市区安监部门要高度认识事故报告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守法、执法意识,督促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迅速、及时、规范上报;要规范和督促所辖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各类事故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级报告,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要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电话形式报告市安监局值班室,并在2小时内以事故快报(书面)形式报告。

会议强调,今后未按规定报告或者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将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有关部门负有责任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将一律依法依纪施以问责处理或追究法纪责任,处理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警示。

 

 

镇江市安监局
36
江苏安全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调度传真电话:(025)83304292
网站电话:(025)83332337
邮箱地址:jssafety@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