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厅通知精神 扎实做好继续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
苏安办〔2010〕10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0〕36号),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的总体部署,也是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扎实做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义
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梁保华书记、罗志军省长对做好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别作了重要批示。在年初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史和平副省长针对今年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全局的高度明确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省政府办公厅又专门下发通知,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举措,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安全保障的内在要求,也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推动新发展的必然选择。各地、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
各地、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构建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和保障网,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事故处理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安全生产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管理为抓手,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目标,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明确的“三个突出”、“三个加强”和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强调的“六个着力”工作要求,紧密联系实际,制订具体的贯彻落实方案和工作措施,做到具体化、明细化。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
各地、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宣传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目标要求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协调指导作用,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督促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检查指导力度,督促地方政府、部门、企业把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各市安委会、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并上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工作总结报送省安委办,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