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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知识问答 如何根据《安全生产法》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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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造成的损失比较重大,其抢救工作比较复杂,涉及到方方面面,例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医疗、交通、消防、部队、宣传媒体等。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和较为有力的组织和指挥。在事故抢救中,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按照所执行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规程的要求进行。如《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指挥部,矿务局局长和局总工程师,矿长和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抢救,矿长任总指挥,矿山救护队队长为指挥部成员,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人员担任。矿井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后,矿山救护队必须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数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