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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苏安监〔2007〕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要点》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2007年行政工作要点》经2006年12月19日局党组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二○○七年一月四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2007年行政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安全生产“落实年”、“攻坚年”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加强综合协调,注重源头治理,突出整治重点,严格行政许可,强化措施手段,夯实安全基础,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提供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确保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5以内,力争好于2006年;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继续好转,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持续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双下降”。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做好安全监管监察工作 1、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安全发展”理念,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本质特征,反映了最广大人民的迫切要求,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全系统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责任,依靠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依靠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监管监察各项工作。 二、深化专项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打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顿攻坚战。全面查清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整顿和依法关闭违法、违规企业,该关闭的一律关闭,杜绝形式主义,做到真整真治。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集中整治与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分析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监管的对策措施。 3、加大力度整治道路交通环境。督促和依靠公安部门强化打击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违法行为的管理;强化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力度,减少事故隐患,提高警示功能;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低速载货和三轮汽车要加强监管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对驾驶人员加强安全教育,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和发证关,防止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车辆、人员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4、加强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继续重点抓好农村消防安全,着力加强城市高层建筑火灾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继续对“四客一危”重点船舶和“三湖一河”以及长江干线等重点水域进行安全治理。继续开展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把城市设施运营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好工程在役周期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城市综合防灾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继续对海洋捕捞和养殖安全进行专项治理。 5、实施单项工程重点专项整治。努力杜绝H2S中毒重复事故、生产企业投料试车违规操作引发的爆炸泄露事故、违规焊割动火引发的爆炸爆燃事故,有效控制道路交通事故、建筑施工事故,重点解决公路、铁路平交道口安全隐患。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具体情况,提出形象进度,确保整治成效。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做到专项整治与安全投入、与隐患整改、与安全评估、与重点防范相结合。定期公布重大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整改,做好督查督办工作。 三、认真履行监察监管职责,促进煤矿安全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6、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察。一是认真做好重点监察、定期监察和专项监察,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监察方式, 努力提高监察效果。二是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消除不达标矿井,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鼓励本质型安全矿井的创建。三是开展“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热害等方面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遏制事故多发。四是强制关闭资源枯竭矿井,要求服务年限不足3年矿井的主管部门,报告关闭计划,审查后提请有关政府实施关闭,计划两年内关闭4处矿井。五是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对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水害严重矿井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完善安全生产系统。六是进一步推动产煤市对所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搞好日常监督检查。 四、强化综合手段,推进安全生产标本兼治 7、强化法制手段。推动省人大将《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江苏省农民工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规划。对国家总局出台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基本要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规性文件进行细化,制定适应于本省实际情况的实施办法。确立新的深层次的安全生产监管研究课题,制定出台相关细则。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烟花爆竹零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立法工作进行前期调研。 8、强化经济手段。落实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加大对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监管力度,依法督促企业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形成企业自主投入、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促进企业增强事故防范自主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体系和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推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保障发生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推进工伤保险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为从业人员足额交纳保险费,并要求高危行业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立事故赔偿基本制度,提高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制定死亡赔偿最低额度,加大对事故单位经济处罚力度。 9、强化科技手段。推广应用HAN阻隔防爆等安全科技,探索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集中交易、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的安全管理模式,降低流通领域安全风险。加强信息反馈,运用信息技术支撑安全生产管理,构建“运行规范、信息畅通、网络健全”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推行应用软件在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系统的运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向前发展 10、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的综合效能。推动各地、各部门尽快把应急救援力量统一起来,坚持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配合协作,尽快形成统一协调、高效运作的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指导协助各地依托周边大企业,建设不同专业设置的应急救援中心。 11、强化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监督管理。解决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应急预案上下不贯通、基层不落实、企地衔接不紧密、针对性不强、演练不够等问题,抓紧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预案关于事故防范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预案所具有的应对事故和预防事故的双重作用。 12、切实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分析评估,建立事故灾难的预测预警机制,完成江苏重大危险源监控试点年度任务;切实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治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把握应急管理工作的主动权。 六、加强安全执法,履行依法行政职能 13、严格安全生产许可。积极发挥行政许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作用,提高安全市场准入门槛,做到发证有序、总体有数、监管有效。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监管和年审制度,实现颁证、审核、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防止重发证、轻监管现象,定期对重点地区组织许可证发放和关闭情况专项督查。监督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严格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抓好隐患排查和整顿整改。发现存在越级审查、备案的,进行严肃查处;对未履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程序、未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备案、未经安全专篇审查批复而擅自施工等坚决进行打击取缔。 14、加强新建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危险物品、危险作业、内部承包作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在用生产工艺、设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特种设备和有关设施经专门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根据企业所存在的职业危险因素,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警示标志。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对企业内的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落实整改。 15、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健全安全生产协调会议制度,有效整合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定期组织和开展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综合督查。发挥各有关部门、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作用,充分依靠各级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任务指标。定期组织和配合省人大、省政协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督查视察工作,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16、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分析全省监管监察系统行政执法现状,研究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各级安监执法人员素质水平,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七、加强双基工作,提高监管监察能力和水平 17、落实《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紧紧盯住12大类49个项目,定期召开调度会,落实项目进展情况,成熟一个报批一个,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开工建设,启动技术支撑系统建设。 18、建立健全乡镇安全监管机构。争取各级地方政府支持,重点推动基层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实监管力量,切实解决基层监管力量不足问题,真正形成覆盖全省、遍及基层的三层四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制定完善乡镇安全监管制度,明确乡镇安监机构监管职责、内容和方法,为乡镇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监管提供政策依据和强力支撑。分级建立包括企业安全评价等级、安全基本条件、职业危害程度等在内的信息库,形成资料齐全、查询便利的信息系统,提高监管效率。 19、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总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全省统一的监察执法体系。积极请示筹建省局监察执法总队,理顺管理体制,建立运行机制,规范现场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实现机构名称、执法范围、操作程序、执法文书、行为规范、廉政要求的统一,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队伍。 20、重视和发挥专家队伍社会服务功能。搞好对企业安全生产咨询、指导和服务,对事故多发、隐患严重的企业,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评价、隐患调查以及咨询、指导服务,发挥专家在抢险救灾、培训教育、法规规章完善等方面作用。开展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解决好安全生产关键技术难题,每年有针对选择重点课题组织开展攻关。建立必要的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制度,为宏观监管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1、加强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监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加强安全评价资质和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管理,坚持安全评价技术标准,严格准入审批程序,逐步建立完整、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认真实行专家现场审核制度、会审制度、公示制度,杜绝自评自审;按照适量竞争、提高质量的原则,控制全省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总数。 八、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22、宣传普及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舆论氛围,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发展论坛等系列活动,积极培育和弘扬先进的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法规学习,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倡导良好的职业安全健康行为和公共安全行为。培养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的本质安全型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乡镇,树立具有示范效应的安全典型。 23、强制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规范培训,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培训考核,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安全专业学历教育。 24、推进安全文化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加强安全文化队伍建设。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加强自办媒体建设,建立新闻发布和公告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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