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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安监局研究制定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办法
2010-10-09
申海萍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泰州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泰州市安监局近期组织人员开展调研,结合该市实际,研究制定了《泰州市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实施办法》。

该办法从适用范围、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对安全设施“三同时”各阶段工作的申请、审查重点内容、工作程序与方法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对新、改、扩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该办法出台将对泰州市烟花爆竹行业从源头上控制、减少重大事故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起到积极作用。

 

泰州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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