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
活动协调会议的通知
活动协调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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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办〔2010〕18号
2010-05-17
2010-05-14
苏安办〔2010〕18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1号)精神,结合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决定召开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协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座谈会议精神;
(二)通报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三)介绍“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活动方案;
(四)各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交流讨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研究布置各项准备工作;
(五)省安委会办公室领导讲话。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三、参会人员
省、南京市有关部门分管处室负责人,南京市及建邺区安监局负责人,各市安监局分管处室负责人,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人。
省有关部门:省公安厅、省总工会、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卫生厅、省人保厅、省质监局、省海洋渔业局、江苏海事局、省消防局、民航江苏安监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
南京市有关部门(略)由南京市安委办负责通知。
四、其他
请各市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将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带至会上,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