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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
活动协调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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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安办〔2010〕18号
2010-05-17
2010-05-14

苏安办〔201018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71号)精神,结合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决定召开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协调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和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座谈会议精神;

(二)通报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三)介绍“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活动方案;

(四)各市、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交流讨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研究布置各项准备工作;

(五)省安委会办公室领导讲话。

二、会议时间地点

5211500,南京西苑宾馆西楼一楼会议室(北京西路65号,省政府对面)。

三、参会人员

省、南京市有关部门分管处室负责人,南京市及建邺区安监局负责人,各市安监局分管处室负责人,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人。

省有关部门:省公安厅、省总工会、交通厅、教育厅、住建厅、卫生厅、人保厅、省质监局、省海洋渔业局、江苏海事局、省消防局、民航江苏安监局、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

南京市有关部门()由南京市安委办负责通知。

四、其他

请各市及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将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带至会上,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519日前报省安监局政法处,参会人员需要安排住宿的提前告之。联系人:朱劼,电话:8333238783332389(传真),13951606908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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