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统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SJ046-F0100-200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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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
苏安监办[2007]106号
2008-04-30
2007-12-11
苏安监办〔2007〕106号
关于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
统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省安监局决定举办全省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执法统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人员和行政执法统计人员(由各省辖市安监局统一通知和组织,培训人员原则上按各单位上报的名单参加)。
二、培训内容
(一)事故统计
1、企业伤亡事故有关基础知识;
2、事故统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上报要求。
(二)行政执法统计
1、行政执法统计内容;
2、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的上报要求。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东宫大酒店(南京市中山东路311-1号,从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站乘36路车到明故宫站下)。
四、其它事项
1、参加培训人员准备1寸免冠照2张(办理证件时使用);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联系人:江健,联系电话:025-83332312,
传真:025-83332300。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 生产安全 培训班 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11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