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期高毒危害防护培训班的通知
SJ046-F0400-2005-001
null
省安监局
苏安监办[2005]43号
2008-04-30
2005-09-06
苏安监办[2005]43号
关于举办第二期高毒危害防护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安监局《关于集中开展高毒防护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05]25号)精神,定于10月24日至26日在南京市京西宾馆(草场门大街111号,总台电话025-86264008)举办第二期高毒危害防护培训班。请参加培训人员于24日上午报到,下午开始上课。培训费、资料费、证书工本费等共计580元。食宿费用自理。
二○○五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举办 培训班 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5年9月6日印发
共印8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