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5.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SJ046-G0200-2009-007
2009-05-18
省安委会办公室
苏安办 [2009] 27 号
2009-05-18
2009-5-18

 

苏安办 [2009] 27 号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

德州市庆云县“5.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

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安委会、省各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5.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通报》(安委办 [2009]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深刻吸取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5.2”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再次组织公安、安监、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联合检查。不留死角和盲区,发现非法生产行为立即予以取缔。

二、坚持齐抓共管,建立“打非”长效机制

各级公安、安监、质监、工商、交通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加强工作协调和配合,不断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力度。要按照“首受举报受理制”的原则,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同时要深入追查原料来源、供货渠道、销售渠道、运输渠道和储藏环节等情况,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监管责任

我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生产为主,极具隐蔽性。各地要认真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村民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在烟花爆竹传统产区、重点产区和非法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地区,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广大群众监督作用,把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各地要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造成的严重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各地要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营造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江苏安全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调度传真电话:(025)83304292
网站电话:(025)83332337
邮箱地址:jssafety@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