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土建五标段“5.31”高处坠落较大事故的通报
SJ046-G0200-2009-010
2009-06-03
省安委会办公室
苏安办 [2009] 31 号
2009-06-08
2009-03-9

 

苏安办 [2009] 31 号

 

关于京沪高速铁路土建五标段“5.31”高处坠落较大事故的通报

 

各有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各有关部门,京沪高铁(江苏段)各建设指挥部,沪宁城际、宁杭、宁安、海洋等铁路公司及铁路各施工单位:

2009年5月31日上午8时左右,中铁三局集团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京沪高铁土建五标段(镇江丹徒段)项目部镇江梁厂工程部,安排3名技术员对已架箱梁进行“徐变测量”,驾驶员驾驶桑塔纳轿车(晋HZT002)从制梁厂出发,沿已架箱梁从京沪高铁DK1089处向目的地DK1092+328处行驶,8∶05分左右,当车行至DK1090+500处时,由于车速过快,驾驶员处置失当,车辆冲出三排护栏预埋件,从已架箱梁(高约15米左右)上坠落,事故造成3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领导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做好善后工作,全力做好伤者的救治工作,认真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加强铁路施工安全监管。为深刻吸取京沪高速铁路土建五标段“5.31”事故教训,遏制铁路施工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做好我省铁路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对铁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管理。我省铁路沿线特别是苏南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发达、人口最密集、运输需求最旺盛的地区。京沪高铁、沪宁城际、宁杭、宁安、海(海安)洋(洋口港)等铁路的开工建设,对推动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打造世界级城市圈,提升国际竟争力具有极其重要意义。当前,我省多条铁路同时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任务十分繁重,要保障我省铁路顺利建设,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树立铁路建设安全质量关系国家形象、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关系铁路发展大局、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思想观念,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到铁路建设各项工作中。省委、省政府领导始终高度重视铁路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安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对铁路施工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研究解决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要注重解决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铁路施工安全监管职责,相互配合,严格监管。

二、要深入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三项行动”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切实督促设计、勘察、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综合协调和指导;要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施工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三、要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下列情况和行为列为重点“打非”对象:一是非法建设、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资质不符从事建设施工等行为;二是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和资质挂靠的行为;三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标准,不履行法定责任和施工管理程序,而且逃避或者拒绝安全监管执法的行为;四是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五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对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行为;六是建设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予以整改的行为;七是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要坚决依法严处。该经济处罚的,实施经济处罚;该停产整顿的,停产整顿;该吊证取缔的,坚决取缔。

四、要深入隐患排查治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安全基层基础管理。一是要把建设中的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深基坑工程、长大隧道工程、高墩大跨桥梁工程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和设备设施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做到超前排查、超前治理、超前防范。二是要对今年以来事故多发的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等,要有针对性地细化排查治理实施方案,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并加强督促检查。三是要针对雨季汛期的特点,严格排查治理各类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施工现场和环境的隐患点,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因台风、雷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建设安全事故。四是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认真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一时不能治理消除的,要切实加强安全防控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并限期整改完成,确保施工安全。

五、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并按规定时限结案,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每一起建设施工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存在问题,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必须按事故报告规定的时限、内容和报送单位的要求,及时报告事故有关情况,坚决杜绝并查处瞒报、漏报和迟报事故的违法行为。

 

    

 

  二����九年六月三日

 

                                                          

江苏安全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调度传真电话:(025)83304292
网站电话:(025)83332337
邮箱地址:jssafety@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