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福建长乐 拉丁酒吧“1.31”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福建长乐拉丁酒吧“1.31”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要组织开展行业、系统自查自改活动,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严厉处罚措施,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要积极部署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开展辖区单位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二、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基础知识。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要借助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对整改进度进行跟踪报道。要推进公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设置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播放火灾警示片等形式,在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构建消防宣传新阵地。要积极组织单位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单位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的能力。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公安消防部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依法督促整改违法行为。要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源头监管,落实日常监管的具体措施。要严格事故调查,进一步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福建长乐拉丁酒吧“1.31”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7号)
二����九年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