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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江市凡友精细化工厂“8.13”爆炸事故的通报
SJ046-G0200-2009-017
2009-08-25
省安监局
苏安监〔2009〕162 号
2009-08-25
2009-08-24

苏安监〔2009〕162 号 

                                                                                            

关于靖江市凡友精细化工厂

“8.13”爆炸事故的通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9年8月13日下午,泰州靖江市凡友精细化工厂发生一起因违章动火导致的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今年以来,我省已发生多起因违章动火造成的爆炸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发生,现将事故进行通报,并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一、事故简要情况

靖江市凡友精细化工厂是一家从事化工生产的私营企业,有两个生产车间,其中一车间生产氰酸钠、氰酸钾,二车间生产2-甲基-1-硝基异脲。8月13日下午16时45分左右,该企业利用职工交接班间歇在一车间进行设备检修,因现场违章动火引发可燃气体爆炸。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化工企业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监管。要督促企业加强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和完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切实落实各项危险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检维修作业安全。各地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辖区内化工企业对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审批及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化工企业要切实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对作业设备进行有效隔离,对作业容器内氧含量和有毒有害气体,以及作业空间的易燃易爆气体含量进行检测分析,按要求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逐级审批。每项动火作业要有完善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器材,严厉禁止无关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并安排专人监护。

3、化工企业要加大对检维修作业人员、生产装置操作人员以及分析人员有关危险作业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要亲自审查危险作业方案,并安排专人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的安全交底,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请各地将本通报及时转发到辖区内化工企业。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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