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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
呼和浩特铁路隧道施工民工居住工棚
“5•3”火灾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SJ046-G0200-2010-005
null
省安委办
苏安办〔2010〕21号
2010-05-24
2010-05-19

苏安办〔201021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各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铁路隧道施工民工居住工棚“5·3”火灾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4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并结合《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电[2010]1号)要求,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现场和非施工环节的隐患排查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内蒙古呼和浩特铁路隧道施工民工居住工棚“5·3”火灾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0]45号)

 

 

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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