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苏安监〔2008〕32号
关于实行《江苏省
安全评价行业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规范我省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联合颁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安全评价工作实际,经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集体讨论,对原“江苏省安全评价行业收费指导价格”进行了修改,现将新的《江苏省安全评价行业收费标准》发给你们,并于
附件:江苏省安全评价行业收费标准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 安全评价 收费 标准 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10份
江苏省安全评价行业收费标准
(币种:人民币)
一、新、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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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
收费标准 (不含评审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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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0万元 |
3-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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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00-1000万元 |
6-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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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00-5000万元 |
8-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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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000-10000万元 |
10-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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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000-20000万元 |
15-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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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00-100000万元 |
20-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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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0000-200000万元 |
30-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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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0000万元 |
40-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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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评价收费系数的计取:①苏南地区收费乘系数1,苏中地区收费乘系数0.9,苏北地区收费乘系数0.8;②石油、化工、矿山等高风险行业,收费乘系数1.2-1.4;③电力、木材加工和纺织等行业,收费乘系数0.6-0.9。
2、现状评价参考以上收费标准执行,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3万元。
二、道路交通运输评价收费标准
每个单位(5台车以内)6千元,每增加1台车增加2百元。
三、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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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评价对象 |
评价收费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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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危险化学品零售 (含农药、油漆) |
1500-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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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危险化学品批发 |
3000元 |
每增加1个品种加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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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剧毒品批发、零售 |
1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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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级加油站 |
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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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加油站 |
5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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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加油站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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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加油船 |
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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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评价收费系数的计取:加油站收费,苏南地区乘系数1,苏北地区乘系数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