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通知
2010-08-16
俞茜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年第19号公告,经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审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我省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变更、延续、重新初始注册条件共1174人(名单附后),并颁发执业证书。请获准注册的人员即日起务必带上办理注册时的收件单到南京市花园路9号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709、711室领取执业证书。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人:赵菁、曹鑫
联系电话:025-85411863、85411655
江苏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省安科院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