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徐州监察分局召开江苏煤矿汛期水患防治调度会,研究部署徐州矿区汛期水患防治工作,确保江苏煤矿汛期实现安全生产。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近期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水害及防汛工作的会议精神,以及7月20日上午国家安监总局召开的季度视频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各煤矿企业汇报了“雨季三防”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东部矿区水害治理情况。省局安全监察处就有关事项作出要求。
徐林总工程师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各公司、各矿要高度重视“雨季三防”和矿井防治水工作,加强汛期领导及抢险队伍值班工作,对“雨季三防”、防治水各项措施及准备情况进行核查。二是各煤矿要对周边小窑及地面水体加强巡查,特别是利国煤矿、东部矿区及大屯矿区湖下开采的矿井要注意水位、水质变化,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三是要认真检查各矿地面围堰、井下泵房等防排水要害场所,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四是要加强对矿井供电系统的检查,重点复查矿井高压供电、防雷电设施及保护的完好情况。五是要加强矿井地面及井下各水文观测点水量、水位、水质观测,分析变化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六是要严格执行紧急情况下先撤人机制,特别是在连续暴雨、井下突水、供电系统故障、监控系统异常报警等情况下,必须先撤人,待隐患排除方可恢复人员入井生产。七是要加强汛期的矿井调度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强调度,及时撤换、调整不合格的调度员,进一步明确调度员岗位职责和相关权力。必须及时逐级汇报出现的异常情况,防止因信息不畅导致贻误战机和灾情扩大。八是要认真吸取近期全国煤矿发生的四起事故教训。在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火工品、防灭火等其他方面的检查活动,确保江苏煤矿安全生产。

省局召开江苏煤矿汛期水患防治调度会
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林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