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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切实
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9-07-31
俞茜

 

苏安监〔2009157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09]140号,以下简称〈规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今后一段时期职业病防治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市要从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市要把贯彻实施《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认真进行研究,作出具体安排,深入学习宣传,全面准确地把握《规划》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为切实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要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系,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水平.要切实履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相互支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肃查处职业健康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将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纳入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评价范围,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扎实推动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请各市安监局将贯彻落实《规划》的情况于9月30日前书面报省安监局。
联系人:何晓云         联系电话:83332363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职业健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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