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
职业危害状况调查的通知
职业危害状况调查的通知
2010-04-27
俞茜
苏安监〔2010〕69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全面掌握我国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研究加强石棉粉尘防控的政策措施,国家安监总局近日发出《关于开展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的函》(安健函〔2010〕3号),布置了此项工作。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以及石棉粉尘人员接触、防护设备设施、个体防护用品发放、职业健康体检、石棉粉尘检测等情况,详见《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职业危害状况调查表》(附件1)。
请各市安监局结合正在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认真组织本市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的调查工作。要求各石棉开采和石棉制品制造企业如实填写调查表,报送至当地安监部门。各级安监部门要重视此项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核实相关内容,确保调查情况和数据的真实性,逐级汇总上报,详见《石棉企业职业危害状况汇总表》(附件2)。
请各市安监局于
表格可从江苏安全生产网“处室园地”的“职业健康处”栏下载。
联系人:储剑波;电话:025-83332433;电子邮箱:cjb_aj@js.gov.cn。
附件2:《石棉企业职业危害状况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职业健康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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