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泰州市安委办致信全市广大生产经营单位
深入宣传贯彻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
2010-08-30
申海萍

为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夯实夯牢基础,8月27日,泰州市安委办、市安监局在《泰州日报》制作专版,全文刊登国务院《通知》,同时印发了一封《致全市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公开信》,希望广大企业认真学习好、领会好、执行好《通知》的有关精神和要求。

公开信中简要分析介绍了国务院《通知》的主要内容、精神内涵和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将《通知》对企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逐一梳理、简要归纳总结,方便企业学习掌握,同时对全市广大企业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认真学习宣传《通知》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通知》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企业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二是深刻把握《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三是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全力防止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公开信指出,企业安全生产与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同时,呼吁广大企业共同努力,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学习贯彻《通知》精神,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筑牢安全屏障,为实现全市“三年再来一个大变化”作出新的贡献。

为方便广大企业进一步学习掌握《通知》精神,泰州市安委办还将于近期在《泰州日报》再制作一期专版,对国务院《通知》进行专题解读。

      

泰州市安监局
50
江苏安全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调度传真电话:(025)83304292
网站电话:(025)83332337
邮箱地址:jssafety@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