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宿迁市“四个强化”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2010-08-04
申海萍

针对近期国内连续发生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本上遏止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势头,宿迁市安监系统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第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职”制,严格落实政府及其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保障、承担安全管理责任。适时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强制推行工伤保险等三项经济政策,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组织进行新一轮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到位。要求各县区、部门依法加大对被通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管力度,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整改,或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危及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进一步强化安全“一月一查”制度。督促各单位及时上报一月一查情况,对未按时上报《安全生产“一月一查”月报表》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县区和部门,第一次予以通报批评,第二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书面检讨,第三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组织处理。

第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督促各企业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基层、企业和职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着力强化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宿迁市安监局
44
江苏安全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调度传真电话:(025)83304292
网站电话:(025)83332337
邮箱地址:jssafety@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