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宿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行“三查两问”打响安全隐患歼灭战
2010-08-27
申海萍

为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全市无重大安全隐患,宿迁市积极创新举措,通过采取“三查两问”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各县区、各部门的责任感,达到以“大检查”促“大整改”的良好效果。

自查从实。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在自查自纠阶段,要对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企业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对所有化工企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场所等进行严密排查,确保各类重点领域无一处遗漏。

互查从细。市政府从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安监局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8个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互查和督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会办、及时整改,严厉打击各种“三非、三违、三超”行为,进一步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

复查从严。对自查、互查阶段发现的安全隐患分别建立台账,短期内能够整改到位的坚决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短时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对于整改无望的,坚持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并将重大隐患情况分别送至市安委办和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安排专人做好复查工作,紧盯、死防、硬守,确保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按属地管理原则问责。凡被督查人员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或在大检查活动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节轻重分别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当地分管安全领导责任或党政一把手责任,并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重点管理制度,切实让安全工作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大检查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按签名负责制度问责。大检查活动实行签名负责制,市安委会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及各检查组必须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内容真实有效,凡在检查活动中存在虚报、漏报、谎报现象,或因检查不力以致在自己检查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除追究管理人员责任外,还要视情节同时追究检查人员责任,杜绝检查活动中存在留情面、走过场等不良现象。

 

宿迁市安委办
41
江苏安全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调度传真电话:(025)83304292
网站电话:(025)83332337
邮箱地址:jssafety@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