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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出台《工业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2010-05-31
俞茜

为加强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积极推广“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等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近日,宿迁市安监局制定并出台了《宿迁市工业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试行)》从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辨识、公示、监控、监控管理持续改进等四个方面对全市工业企业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要求企业按照《办法(试行)》规定制定规章制度,落实监控责任,强化日常管控,利用科技手段提高监控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办法(试行)》已以通知形式下发到危险有害因素监控管理工作试点企业。

 

宿迁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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