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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2010-07-02
俞茜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海门市安监局在全市积极推行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切实提高对企业的安全监管。

所谓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是指每年由企业向所在地乡镇或园区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年底,所在地安监部门通过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决定保证金返还数额的一项制度。对于被扣除的保证金,主要用于对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实施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降低事故发生率。目前,海门市60%以上的乡镇已实行了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

 

 

 

海门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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