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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开展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0-06-07
俞茜
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避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南通市召开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对全市各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做好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开展以“十查十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安全制度是否健全落实到位;查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爬升脚手架和高空吊蓝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查基坑支护施工中施工方案、临边防护、抗壁支护、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排水措施、方案论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查模板工程中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杆稳定、方案论证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查临边、洞口防护时,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洞口、临边防护等是否按规范正确使用;查施工用电的外电防护、接零(接地)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查塔吊、井架、外用电梯等起重机械是否符合国家各项规定;查起重吊装作业是否规范;查施工机具是否完好可靠;查施工现场防火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器材是否配置齐全,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会议指出本次大检查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要放在排查事故隐患上,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落实一处,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检查过程中,要真查实查,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丢一个角落,不漏一个细节,力争把隐患全部彻底地检查出来。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和标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停止施工,在隐患没有消除之前,不得恢复施工,直到隐患彻底消除。
会上还下发了《高层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表》,要求各在建高层建筑于6月9日前完成自查,市相关部门在6月20日前完成督查工作。
南通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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