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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煤矿安全生产年
简 报
第五期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2009年9月18日
● 国家煤监局听取江苏煤监局上半年安全监察业务述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付建华要求做到“三严一创新” ● 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煤矿安全及瓦斯防治工作会议 史和平副省长指出:煤矿安全是全省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瓦斯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 ●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王向明局长听取1-8月份安全监察情况汇报,要求做好五项工作 ●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爆炸材料专项监察 ●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部署国庆前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开展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特殊时段采取十项措施 ● 1--8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分析
国家煤监局听取江苏煤监局上半年安全监察业务述职
2009年8月24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北京听取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上半年安全监察业务述职。国家局副局长付建华、安全监察司司长刘向东、江苏煤监局副局长于宗立、安全监察一处处长徐林、徐州监察分局局长杨树民等参加了述职会议。 于宗立副局长汇报了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上半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1-6月份,全省煤矿生产原煤1213.26万吨,发生死亡事故4起,死亡5人,百万吨死亡率0.412,继续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二是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完成情况,1-6月份,共监察矿井次数323矿次,完成年度监察计划的52.5%,完成监察工作日2724日,完成年度计划的56.8%,其中三项监察工作日1139日,完成年度计划的54.3%。查处事故隐患1023条,报告期内应完成整改的隐患1017条,实际整改隐患1017条,隐患整改率100%;三是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情况;四是《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贯彻落实情况;五是对国有重点煤矿监察执法情况;六是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情况;七是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八是监督检查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于宗立副局长还汇报了江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付建华充分肯定了江苏局取得的成绩,希望江苏煤监局做到“三严一创新”:一是严格执行监察执法计划;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等现象;三是严格执法,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四是继续创新安全监察执法方式,针对江苏煤矿数量较少的实际情况,细化监察,提升监察效能。
江苏省人民政府 召开全省煤矿安全及瓦斯治理工作会议
9月15日,省政府在徐州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瓦斯防治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及瓦斯防治工作。省发改委、经信委、江苏煤监局等部门、各产煤市政府及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煤矿矿长参加了会议。副省长史和平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史和平副省长指出,煤矿安全是全省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瓦斯防治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当前要以瓦斯防治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建立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基础管理和监管监察,全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他强调,国庆60周年临近,要集中精力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精心组织全面、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现场监察执法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江苏省安监局、江苏煤监局局长王向明要求各地、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完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体系,坚决落实瓦斯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双百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全省煤矿瓦斯防治水平,要认真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国庆期间全省煤矿安全稳定;要保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高压事态,实施最严格的监管监察,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会前,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徐矿集团夹河煤矿调度指挥中心和瓦斯发电厂。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9月2日上午,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局长王向明、副局长于宗立、纪检组长刘振田,办公室、人事培训处、财务处、监察一处、技术装备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对今年1-8月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进行了研究分析,讨论通过了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相关事宜、国庆60周年重要时段的工作安排和“十项硬性措施”、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安全诚信建设的相关事宜和关于加强“三项建设”的意见。副局长于宗立、纪检组长刘振田就进一步明确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充实一线监察力量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王向明局长对煤监局前一段时间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要求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探索规律,指导实践。结合江苏实际,探索煤矿衰老期安全生产规律,研究计划关闭矿井、资源枯竭矿井安全监察工作的方法和措施,打好主动仗,确保安全生产。二是加强督查,务求实效。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到监察全覆盖,抽查细安排,逐级布置,越级检查,让企业经得起问、经得起看、经得起查,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三是多管齐下,固本强基。贯彻落实“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各项要求,横向要抓好联合执法、监督检查、树立典型等工作,纵向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高压态势使企业增强自为意识。四是解决问题,优化环境。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向省政府提出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建议;我局三定方案下达后,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搞好调研,提出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的方案。五是抓好当前,确保稳定。严格按照于宗立副局长提出的十项措施,抓好国庆前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采取切实措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同时做好监察人员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思想不松懈,工作更扎实。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爆炸材料专项监察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监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省煤矿瓦斯治理水平,促进爆炸材料管理工作,江苏煤监局于7月28日至8月20日组织开展了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和爆炸材料专项监察。 本次专项监察主要内容:一是各煤矿企业建立、完善瓦斯治理体系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建设情况;二是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三是爆炸现场使用、管理情况。 本次主要检查7对创建全国100个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徐矿集团张集煤矿、夹河煤矿、张小楼井、大屯煤电公司孔庄煤矿、华润天能煤电公司龙固煤矿、扬州市王庄煤矿、连云港市白集煤矿。创建矿井监察覆盖率100%,发现各类安全隐患或问题63条,提出安全监察意见或建议24条,下达执法14份。 按照创建全国瓦斯治理示范矿井的计划,年底前,省局将对上述7对矿井组织验收。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采取十项措施 切实抓好国庆节前后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的通知要求和史和平副省长最近关于江苏煤矿安全工作的的多次讲话精神,根据王向明局长的安排部署,江苏煤矿煤矿安全监察局采取十条措施,确保国庆60周年这个特殊时段我省煤矿安全生产。 一是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对以下“10个凡是”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停产整顿、消除隐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是超能力、超强度、超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的;凡是瓦斯超限作业、突出矿井未按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高瓦斯矿井未建立抽放系统、瓦斯矿井未建立监控系统或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凡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凡是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凡是超层越界开采的;凡是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凡是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凡是作业场所气温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凡是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及工艺的;凡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的、不符合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证照不全的。 二是严格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各矿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矿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没有发现或发现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大“三违”查处力度,对于严重违犯、故意违犯、拒不执行违犯、不按规定整改违犯以及人为形成新的重大隐患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特别要对违章指挥人员从严处理。 三是确保正在关闭的矿井不失控。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留守人员及要害岗位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安全闭坑。 四是制订检修、放假的安全措施。国庆期间检修、放假的矿井要制定检修措施、停产及恢复生产的安全措施,并报其集团公司批准。 五是特殊时段,所有矿长一律不许外出。矿长须坚守岗位,有异地办矿的矿长、对外承包工程的矿长在此期间不得外出,异地的安全检查由分管副职带队进行。 六是坚持领导干部值班、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对特殊时段矿长每周下井次数的考核,没有达到规定下井次数的, 取消年度各类评先和表彰。 七是强化安全调度。自9月1日起,徐州分局要每天调度各重点煤矿安全情况,重点调度瓦斯、通风、水害、冲击地压、井下热害情况,建立调度台帐,做到无缝对接。重大情况立即报告省局。 八是对隐患多,难治理的煤矿坚决叫停。在特殊时段,对那些灾害重、隐患多、治理难度大的煤矿,徐州监察分局可先下达监察指令,责令矿井停产,再请示报告。 九是实行驻矿蹲点监察。发现可疑或重大安全问题,要采取驻矿蹲点等监察特殊方式,必要时跟小班,下夜班,协助企业彻底摸清问题原因,不放心不撤人。 十是加强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值守。省局和徐州分局制订长假期间工作人员值班、下矿监察执法计划,分局报省局备案,省局各处室汇总到煤监一处。
1--8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情况分析
1―8月份,全省煤矿共生产原煤1606.46万吨,同比下降3.94%,其中国有重点煤矿1390.59万吨,同比下降4.61%,地方国有煤矿215.87万吨,同比下降1.32%。 1―8月份,发生死亡事故6起,死亡7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436,同比事故增加4起,死亡人数增加5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增加0.316。 1―8月份,共监察矿井34个,379矿次,发现安全隐患1312条,督促煤矿企业整改隐患1312条,整改率100%;下达监察执法文书510份,行政罚款2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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