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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苏煤安〔2008〕25号
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应急救援检查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和省局2008年度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安排,决定于本月22日至25日,对全省各煤矿企业及所属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提问题和看现场的方式。 二、 检查内容: 1、各煤矿企业及所属煤矿应急救援系统的建立情况,主要是组织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和救援装备及专业化救护队伍的配备情况; 2、各煤矿企业及所属煤矿应急预案(包括因自然引发矿井灾害预案)的编制、审批、培训、演练、总结、修订、完善等情况; 3、煤矿救护队资质复查,主要是组织机构、人员、装备变更情况,资质条件是增强还是弱化,对下降后不具备条件的救护队一律暂扣资质证。 4、检查各救护队预防性安全检查和军事化训练情况及质量达标升级情况。 5、检查地方煤矿与国有煤矿有救护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情况。 三、 有关事项: 1、本次检查由省局牵头,企业参与,分成二组进行检查。分别是徐矿集团救护大队2人、大屯煤电集团救护大队2人、天能集团救护中队1人、连云港煤炭公司救护队1人、徐州分局2人。 2、4月21日下午在徐州分局召开检查预备会,检查人员全部参加。 3、4月22日:上午第一组检查大屯煤电集团及救护大队,第二组检查徐矿集团及救护大队;下午各抽查1个矿。 4、4月23日:上午第一组检查连云港煤炭公司及救护队,第二组检查天能集团及救护中队;下午各抽查1个矿。 5、4月24日:上午第一组检查李堂煤矿,第二组检查扬州矿务局及王庄煤矿;下午第一组检查拾屯煤矿,第二组检查新光集团及利国煤矿。 6、4月25日上午在徐州分局汇总检查情况。 7、请有关单位安排好人员准时参加省局组织的检查,并准备好检查的所需资料和汇报材料。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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