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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煤监局2008年煤矿安全 监察执法工作报告
国家煤监局安全监察司: 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解放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隐患治理年”的中心工作和2008年的工作要点,扎实开展监察执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2008年我局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8年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一)煤矿原煤生产情况 1-12月份全省煤矿生产原煤2399.7万吨,同比减少2.77%,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生产原煤2082.35万吨,同比减少1.48%;地方国有煤矿生产原煤317.34万吨,同比减少10.81%。 (二)煤矿安全基本情况 1-12月份,全省煤矿共发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原煤百万吨死亡率为0.208,同比事故减少2起,少死亡4人,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减少0.157,下降43.01%。 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发生死亡事故3起,死亡3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144,同比减少2起,少死亡3人,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减少0.140;地方国有煤矿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百万吨死亡率为0.63,同比事故起数持平,少死亡1人,原煤百万吨死亡率减少0.216。创江苏煤矿历史最好水平。 二、2008年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 (一)煤矿安全监察情况 1-12月份共监察矿井数量34处,其中国有重点煤矿17处,地方国有煤矿17处,监察覆盖率为100%;监察矿井次数541矿次,其中监察国有重点煤矿291矿次,监察地方国有煤矿250矿次;查处事故隐患1916条、报告期内应完成整改的隐患1912条、报告期内实际完成整改的隐患1912条,隐患整改率100%。 (二)煤矿安全执法情况 1-12月份总计制作执法文书937份,其中现场检查笔录311份;现场处理决定书158份;复查意见书128份;立案决定书3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6份,行政罚款373.9万元;事故结案起数5起,结案率100%,追究行政责任29人。 (三)煤矿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完成情况 1、监察执法工作日完成情况。全年计划安排总监察工作日2979个,实际完成3060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03%。 其中:三项监察计划887个工作日,实际完成954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08%;检查指导地方监管计划48个工作日,实际完成50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04%;其它监察计划2044个工作日,实际完成2060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00.7%。 2、三项监察执法矿次完成情况。全年计划安排监察执法检查矿井214矿次,实际完成245矿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14%。 其中:重点监察计划30矿次,实际完成32矿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06%;专项监察计划110矿次,实际完成128矿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16%;定期监察计划74矿次,实际完成80矿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08%。 三、2008年监察执法主要工作情况 1、认真审查和及时批复徐州分局上报的2008年度监察工作计划。对瓦斯、水害和安全管理比较薄弱的重点煤矿的重点监察和加大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督查等工作提出指导建议和要求。 2、认真编制和上报年度监察执法工作计划。在总结去年监察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2008年江苏煤监局监察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及2008年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要点。为全局有序有计划地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3、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认真开展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工作。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重大节日(国事)前安全大检查(春节、五一节、全国二会、奥运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一通三防”重点是瓦斯水害防治专项检查、矿井安全生产系统解剖式安全检查、煤矿应急救援专项检查、煤矿建设工程“三同时”检查、煤矿顶板管理检查、机电运输管理检查、煤矿在用产品安全标志专项检查等各类监察十五次,超额完成了年度制定的监察检查计划,确保了全省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4、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围绕煤矿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主题,针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疑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先后开展了唐庄煤矿安全生产情况调查、全省矿井基本情况调研、全省矿井瓦斯治理现状调研等,并形成各类调研报告十多份。 5、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活动。今年认真组织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分三个阶进行段实施,共监察督查矿井36次,562人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78条,督促整改隐患278条,对部分矿井存在重大问题的8个采掘头面和部分生产系统责令停止生产(运行),限期整改。 6、认真开展煤矿瓦斯治理专项监察活动。为贯彻落实全国瓦斯治理现场会议精神,7月下旬省局在徐州及时召开了全省煤矿瓦斯防治座谈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分析问题、寻找差距、讨论研究对策和措施,部署瓦斯防治重点工作。制定了江苏煤矿落实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监察内容和江苏煤矿瓦斯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今年8月、10月、12月份省局连续三次组织开展瓦斯治理集中专项监察,共监察检查了五周,检查25个矿次,对个别矿井存在重大问题的采掘工作面责令停产整顿。 6、进步加强煤矿安全源头管理,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和标准。今年重点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督查和延期变更换证核发工作,9月份组织全省煤矿对国家局推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应用软件进行了集中培训。 7、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8月份我局根据群众举报“连云港煤炭公司白集煤矿存在越界开采徐矿集团权台煤矿井田煤炭资源”的非法行为,组织十七名监察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立案调查,并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白集煤矿停产整顿十天;立即从越界区域撤出,并实施永久封闭;对白集煤矿处罚200万元,对矿主要负责人处罚10万元等。9月份对徐矿集团张小楼矿井井下采煤面上隅角瓦斯排放不规范,瓦斯传感器位置安装不当,瓦斯日报表未经矿长和总工程师审签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产整顿一天,罚款50万元。以上举措有力地震慑了煤矿非法违法行为,树立我们煤矿监察执法机构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8、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和煤矿伤亡事故的定期分析统计和报告工作及安全监察信息的发布工作。定期对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和全省煤矿安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报告,及时向国家局、省政府、省各有关厅局和有关产煤市政府及网站报送各类安全信息。为加大隐患治理年的宣传力度,及时编制和印发《隐患治理年快报》6期,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9、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制度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的管理和预防事故的发生,今年我局在广泛调研和座谈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和制定了“江苏煤矿瓦斯防治暂行规定”和“江苏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暂行办法”等规章,印发给各煤矿企业。 10、提高服务意识,帮助基础薄弱矿井解决安全管理问题。4月份从徐矿集团抽调12名专家,对唐庄煤矿的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采掘管理、机电管理、运输管理、一通三防管理、水害防治、调度和矿山救护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剖式检查,共查出问题109条,对重大问题下达了现场处理决定书,提出了整改意见。连云港市煤炭公司宏安集团和唐庄煤矿对本次检查震动较大,非常重视,针对提出的问题,在积极整改的同时,从公司、矿井领导到职工都进行了认真的反思,它们一致认为,通过本次检查,受益匪浅:一是安全意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二是标准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岗位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四是宏安集团按照本次检查的模式对公司所属的马庄煤矿、瓦庄煤矿以及在贵州开办的煤矿进行全面的检查,从思想意识、工作作风、现场管理等方面查找不足,整改隐患,并依此为契机推动全公司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四、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状况继续保持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势态,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煤矿安全生产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 大部分矿井老化、煤炭资源枯竭,造成生产接续紧张,部分国有重点煤矿已进入负千米以下深部开采,大部分地方国有煤矿进行老区复产或开采边角残煤。这些矿井生产系统复杂多变,地压、地温和水害等自然灾害威胁严重。 2、 高瓦斯和高突矿井的瓦斯防治难度依然较大,瓦斯防治的手段和措施,特别是瓦斯抽采技术、装备和效果与安全生产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 3、 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仍较薄弱。一是近几年工程技术人员流失严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困难,造成煤矿技术管理人员短缺;二是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不规范,针对性不强,现场技术管理不到位;三是煤矿现在招用的大部分是农民协议工,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安全培训困难,安全意识不强。 4、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的力度还不够大。一是安全隐患排查的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隐患排查整治还不细、不严、不实,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二是隐患力度还不够大,使部分隐患治理不彻底;三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四是隐患排查存在时紧时松,缺乏长效机制。 五、2009年江苏煤矿安全工作思路 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突出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强化监察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夯实安全基础,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总体目标:2009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一个坚决杜绝,二个有效控制,三个持续下降,四个继续转变,十项重点工作”。 一个坚决杜绝,即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发生。 二个有效控制,即有效控制重大事故和瓦斯事故发生。 三个持续下降,即一般事故起数、人数和原煤百万吨死亡率持续下降。 四个继续转变:一是继续从日常监察、表象监察向重点监察、深层监察转变;二是继续从体力监察、常规监察向脑力监察、科学监察转变;三是继续从定性监察、手工监察向定量监察、智能监察转变;四是继续从孤军监察、单向监察向联合监察、互动监察转变。 十项重点工作: 1、全面贯彻落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安全监察工作。 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指导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推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不断创新,力求在三项监察工作上新的举措、在隐患排查治理上有新的进展、在责任追究上新的突破。 2、突出抓好重点监察工作。一是突出以瓦斯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一通三防”重点。煤矿瓦斯治理严格按照“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明确目标、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强力推进矿井“一通三防”工作到位,并对瓦斯防治重点的矿井实施重点监察。二是突出矿井防治水工作重点。督促有水患矿井落实防治水的各项措施,做好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作。三是突出以斜巷运输工作为重点。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管理,狠反三违,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和保护装置。四是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和事故多发矿井为重点,督促矿井加大安全投入、加强技术培训、强化现场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进一步强化安全专项监察工作。 一是强化重大国事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专项监察,确保矿区在重大国事和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与稳定;二是强化顶板管理专项监察;三是强化“雨季三防”专项监察;四是强化综合防尘专项监察;五是强化矿用产品煤安标志专项监察;六是强化煤矿建设工程“三同时”专项监察;七是强化煤矿职业危害专项监察;八是强化矿井生产系统审查专项监察;九是强化机电运输系统专项监察;十是强化对关闭矿井在关闭前有关安全工作及受关闭矿井影响的矿井进行专项监察;十一是强化煤矿安全经济政策专项监察;十二是强化安全培训专项监察。通过开展专项监察,促进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4、 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加强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强化煤矿企业依法治矿、依法管矿的意识,严厉打击煤矿安全生产中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安全责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一律责任停产整顿。在执法中注重四个结合:执法监察与促进管理相结合,执法监察与教育提高相结合,执法监察与服务煤矿相结合,执法监察与制度建设相结合。 5、继续开展瓦斯治理,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2009年继续突出抓好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建设和瓦斯、煤尘、水害、冲击地压、斜巷运输等方面专项整治,尤其是瓦斯专项治理。要重点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难点、疑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足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6、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巩固2008年隐患治理年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活动,2009年将依照“专家查隐患,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思路,定期组织企业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煤矿进行互检,从查大系统入手,开展“查问题、堵漏洞、促整改”活动,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综合分析、分类建账、分级监控,真正摸清辖区内各煤矿的安全现状,掌握辖区煤矿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煤矿企业下达隐患治理监察文书,并有针对性地实施跟踪监察。 7、大力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活动,努力创建化本质安全矿井。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提高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考核标准和加大奖惩力度,不断加大装备投入,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大力推动煤矿企业创建质量标准化样板矿井、工作面、机电运输系统。进一步提高煤矿企业对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重要性的认识,完善本质安全型矿井评定的标准,规范检查考核办法,引导煤矿企业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示范矿井,以点带面,不断推广。 8、进一步加强煤矿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构,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规范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程序,定期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推动煤矿救护队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日常军事化训练和预防性安全检查,提高救护装备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9、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信息统计上报工作;二是加强煤矿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三是加强月、季、年煤矿安全状况的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四是加强安全督查活动信息的发布工作。 10、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开展创建“五型”(学习型、实效型、服务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活动;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以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埋头苦干的奉献精神,把监察执法工作做实,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加强队伍业务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监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四是定期开展案例分析、执法文书评比、出外参观学习等活动,积累新经验,增强新本领,不断提高监察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设专家型监察执法队伍;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新形象。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使广大监察人员自觉拒腐防变,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增强全体执法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六、下一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建议 建议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员的业务培训。近几年系统未业务培训较少,建议国家局适时组织培训,更新业务知识。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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