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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
司“3.15”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2010-04-07
余挺

苏煤安办[2010]18

 

各煤矿企业:

2010315,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5人死亡。该起事故暴露出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井下机电管理混乱、使用非阻燃电缆、电缆未按规定悬挂、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3.15”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044号)。现将该通报转发给你们,结合江苏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立即组织开展防灭火专项检查。各煤矿要全面系统地排查矿井内外因火灾隐患。地面要重点排查木料场、矸石山、煤堆、井口房等处防火措施的制定及贯彻执行情况;井下重点排查电气设备、电(气)焊作业、易燃材料、煤炭自燃等。尤其要排查不合格的阻燃、抗静电产品,如电缆、胶带、风筒、塑料网、管路等。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要积极停止使用。发现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期间,要制定针对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进一步完善矿井防灭火系统,提高矿井抗灾能力。各矿井必须设地面(水平)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要保证消防水充足,管路、阀门完好。进风井口应设置防火铁门,并保证完好。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要编制相应的防灭火设计,采取预防性灌浆、喷洒阻化剂、注惰性气体、均压等综合措施。

三、全面做好煤矿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近期一些省份相继发生多起水、火、瓦斯等重大事故,我省煤矿近一个月也发生三起顶板、运输等事故。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把安全放在第一的位置上,严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严格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严格追究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附件:《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东兴煤业有限公司“3.15”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044号)

 

                                                                    二年四月六日

 

安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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