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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 现场会在大屯召开 2008-02-29
为认真落实徐郭平局长关于“要高度重视江苏煤矿职业卫生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减少新增尘肺病人”的批示要求,2月26日,江苏煤矿安监局在大屯煤电公司召开了全省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现场会。 会议解读了《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大屯公司作了经验介绍,江苏省疾控中心、徐州市疾控中心、大屯疾控分中心分别介绍了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情况,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大屯公司检测评价示范样本。会议结合当前煤矿职业危害形势,重点就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申报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近几年来全省煤矿职业病患病人数和死亡人数一直呈递增趋势,这种局面与逐年好转的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极不和谐。在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方面,由于企业重视不够,一直处于停滞状态。目前除大屯公司4对矿井之外,其他煤矿均未开展,这也直接影响了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正常进行。 会议强调,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和国家煤监局《指导意见》的要求,煤矿企业应每年进行一次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评价报告应存入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及时向作业人员公布,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煤矿企业要按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立即着手,保证上半年按期完成检测评价任务,以促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深入持续开展。省局近期将印发年度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点,并以此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会议明确,2008年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措施,降低新增尘肺病人,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由控制伤亡事故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转变。任务目标是: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积极推动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确保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率达到100%;加大粉尘、地温等危害因素的治理力度,力争职业病发病人数同比下降10%;加大监察执法力度,确保职业危害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会议要求从事煤矿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要及时向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备案,并严格按照检测评价业务规范,为煤矿提供检测评价服务。各煤矿企业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好这项工作,并做好协调配合。 各煤炭企业及所属煤矿(工程处)的分管领导、企业职防机构负责人、省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领导和专家、省局及徐州监察分局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稿件来源:省局煤监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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