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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新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
措施实、效果好
2009-12-03
俞茜

 

近年来,镇江新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区内个私企业、民营企业较多,且大多集中在镇、街道这一实际,考虑到镇级安监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越来越突出的作用,该区经过认真调研,结合本地实际,在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机构建设上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单设机构,配齐人员。2005年,该区以管委会的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将原设在经济办或经济服务中心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分离出来,单独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作为镇政府、街道办的组成部门,区安委会为每个安监站制作铜牌,举行挂牌仪式。每个安监站配备2名以上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从各自的镇、街道中挑选政治思想过硬、经验丰富,具备较强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在此基础上,该区还开展了村委会、居委会安全生产达标活动,每个村、社区均明确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在该区真正形成安全生产“二级机构、三级网络”,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保障经费,提高待遇。原有安全监管人员大多隶属于经济办或经济服务中心,工资福利等得不到保障,调整后,各镇、街道均将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监人员的工资都由财政支付,解决了安监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每个安监站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区财政每年还拿出部分经费,补贴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提高最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积极性。

三、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建立安监站长、安监人员轮训制度,每年用近一周的时间进行轮训,将镇一级所有安监干部轮训一遍。同时,鼓励安监干部参加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培养各方面的安全技术专业人才,全面提高安监干部业务水平。要求各站将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职责上墙,建立了辖区内监管对象安全生产基本数据资料库,以新区安监局名义统一规范工作台账,建立健全了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制考核、事故责任追究、应急管理等管理制度。

四、明确职责,强化考核。要求镇、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配合和协助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实行目标化、量化管理,每年度评比一次,奖优罚劣,建立镇、街道安全工作考评长效机制,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镇江新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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