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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宣贯会的通知
2009-09-08
网站管理员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苏安监办〔2009〕79 号


 

 

 关于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安全评价机构

管理规定》宣贯会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有关评价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家安监总局定于9月15日在南京召开华东片《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近期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下安全评价工作的新任务,总结安全评价实施以来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宣传贯彻《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2号),讲解有关政策研讨问题,安排和部署下一步安全评价工作。

二、 会议时间

9月14日报到,9月15日开会,会期一天。

三、 会议地点

南京钟山宾馆(省会议中心),电话:025-84818888,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307号。

四、参会人员

各市安监局的分管安全评价机构工作的处长,甲、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自愿参加)。

五、 会议组织

请各市安监局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和评价机构派员参会,各单位参加会议人员回执及时传真至省局规划科技处,会议不收取会务费、资料费,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葛晓星  电话:025-83332406(传真)

 

 

二����九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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