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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控总站”的通知
2009-07-16
网站管理员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苏安办 [2009] 41 号


 

 

 

关于成立“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控总站”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各有关单位:

我省现有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企业近万家,有各类重大危险源点三万多个,涉及行业众多。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构建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切实做好全省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监控和联网预警工作,现已成立“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控总站”(以下简称总站),隶属“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挂靠“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总站的主要职能如下:

(一)拟订重大危险源(含移动危险源)监督管理、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相关技术标准,组织标准宣贯;做好全省重大危险源联网监控预警系统项目建设的技术审查、检测检验和工程验收。

(二)承担全省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普查、登记建档、监控的日常业务工作,为省安监局职能处室提供全省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数据等技术服务。

 (三)承担全省重大危险源事故联网预警工作,负责及时向省安全生产指挥中心通报重大危险源的事故预警信息、事故企业及危险源信息和事故现场的实时信息。

(四)组织全省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企业相关人员的业务与技能培训。

(五)协助“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起草全省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划和标准。

(六)承办“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和省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站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二名。站长杨涛(兼),副站长赵秉符、沈立。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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