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会议的通知
2009-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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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苏安监办〔2009〕58
号
关于召开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会议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宣贯《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经省安监局领导同意,召开全省国家乙级安全评价机构(含在江苏境内做安全评价的国家甲级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宣贯《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 2、部署有关工作。 二、参加人员 1、各市安监局分管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工作的处长1人; 2、国家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时间、地点 1、时间:7月21日下午报到,22日上午开会,会期1天。 2、地点:望江楼宾馆(南京市下关区江边路2号、中山码头向北50米)。 四、其它事项 会议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规划科技处 葛晓星 电 话:025-83332406(省安监局) 025-80851066(望江楼宾馆)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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