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应用“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
与预警系统(企业端)”的通知
与预警系统(企业端)”的通知
2009-11-05
苏重办〔2009〕2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固定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DB32/1321-2009)地方标准,为规范和促进我省重大危险源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我办已于09年7月发文推广温州吉福报警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危险源气体监测”全球眼预警装置,现根据有关专家评定意见和推荐,决定在全省推广由南京安元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旭飞光电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生产的“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与预警系统(企业端)”,请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重大危险源单位进行推广应用。
以下附件可在江苏省安全生产网下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
规划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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