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第八批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试点单位的公示
2009-10-28
苏安监[2009]19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家安监总局《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以及《关于征求〈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精神,经有关市安监局推荐,并经省局研究,批准以下10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进行试点,现予以公示。
1、如皋市平兴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
2、扬州安科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
3、苏州金泰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
4、扬州久安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无锡润盛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昆山市昌华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句容市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
8、江阴中泰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兴化市君信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
10、江阴市科安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规划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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