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同意“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含移动危险源)监控总站人员机构组建方案”的批复
2010-08-06
潘睿

苏安办〔2010〕30号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你院《关于“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含移动危险源)监控”总站人员机构组建方案”的报告》(苏安院〔2010〕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刘彦伟同志任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含移动危险源)监控总站站长,负责总站全面工作;孙明义同志任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含移动危险源)监控总站副站长,负责总站日常管理工作。

同意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含移动危险源)监控总站设立技术管理部和标准化管理部。

原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含移动危险源)监控总站人员的任职自发文之日起自动免除。

请江苏省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含移动危险源)监控总站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道路交通动态监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委办〔2010〕12号)要求,加强领导,科学筹划,尽快出台工作方案,积极主动推进此项工作。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规划科技处
838
江苏安全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调度传真电话:(025)83304292
网站电话:(025)83332337
邮箱地址:jssafety@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