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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高危行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2004-10-22
网站管理员

苏安监办[2004]29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企业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对危险性较大的行业或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在工伤保险基础上,提倡推行人身伤害商业保险”精神,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努力减少事故的机制。经研究,定于2004年10月28日在苏州召开全省安全监管系统高危行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座谈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苏州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介绍苏州市高危行业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施办法及具体做法;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介绍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险种。

 

    二、会议时间:20041028日下午半天(14001800),上午报到。

 

    三、参加会议人员:各市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此项工作有关人员,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员自定。

 

    四、会议地点:苏州市金都饭店(苏州市人民南路吴中西路394号,总机电话:051265252810)。联系人:钱圣林,联系电话:02583332323

                                        二OO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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