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
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的通知
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的通知
2010-05-04
俞茜
苏安监[2010]77号
扬州、盐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政策执行情况调查的通知》(财务函〔2010〕54号)精神,为了解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5月10日起,对省内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费用方面。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苏财企[2006]31号)精神,调查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政策的贯彻实施情况;2006年至2009年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结余情况;实施安全生产费用政策对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效果评价;安全生产费用政策执行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完善安全生产费用政策的有关建议。
(二)其他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方面。包括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设备目录所得税有优惠等情况。
二、调查方式
采取集中听取汇报方式进行调查,省局和市局分别听取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关于上述调查内容有关情况的汇报。
三、时间安排
四、请扬州、盐城市安监局做好会场安排,并通知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汇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五、请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根据上述内容准备书面材料,填写《江苏省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一式六份带到会上。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及调查表可到江苏安全生产网下载。
联系人:钱圣林,联系电话:025-83332323。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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