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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邳州石膏矿山企业提交有关资料图纸的通知
2010-02-10
俞茜

 

苏安监办〔20104

 

邳州市安监局: 

为配合邳州石膏矿产资源整合需要,我局在20081225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邳州石膏开采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苏安监[2008]205号),要求所有生产矿山停止生产活动,按照非煤矿山改扩建项目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三同时”手续,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为进一步加快邳州石膏矿山资源整合进程,认真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准备工作,根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程序要求,现就邳州新整合石膏矿山向我局提交有关矿山资料图纸要求如下:

1、矿山企业需提交200812月底停产时的现状资料图纸主要为矿区地形地质图、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中段平面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和提升运输系统图等,图中必须标明已采巷道的位置、名称、规格、数量以及历年采空区(包括废弃井巷)的位置、数量等重要内容。

2、各矿山企业提交的资料图纸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并对提交资料图纸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邳州市安监局在上报我局前应对提交图纸进行审核盖章。

3、提交资料图纸的截止日期为2010228。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资料图纸或提交资料图纸不全的矿山企业,届时安监部门将不予组织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一○年二月二日

安监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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