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山东省
招远市玲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6”
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2010-08-19
俞茜

苏安监办〔2010〕60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山东省招远市玲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一[2010]13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安监[2010]148号)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逐项认真落实。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山东省招远市玲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6”重大火灾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管一[2010]132号)

 

 

二〇年八月十七日

 

监管一处
242
江苏安全网
版权所有: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调度传真电话:(025)83304292
网站电话:(025)83332337
邮箱地址:jssafety@j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