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矿山、尾矿库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做好矿山、尾矿库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0-08-06
申海萍
苏安监办〔2010〕52号
各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矿山、尾矿库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0]11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关于进一步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0]74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逐项落实。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矿山、尾矿库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应急[2010]113号)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监管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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